各州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直屬機構:
住宅產業化是指采用工業化生產的方式建造住宅。住宅產業化有利于實現節能減排、推進綠色安全施工、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改善人居環境以及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是住宅建設發展的趨勢。為加快推進我省住宅產業化發展,先提出以下意見:
一、發展目標
以建設節能、省地、環保和綠色住宅為目標,以加快發展部品部件生產制造為重點,以保障性住房、寫字樓、酒店等建設項目為突破口,聚焦大型居住社區和郊區新城,逐步擴展到農村,切實推動住宅建設方式的轉變,逐步實現住宅設計標準化、部件部品規?;?、建筑施工裝配化、裝修一體化、建設管理信息化,到2015年,力爭在我省建立國家住宅產業化標準中心,住宅部品部件規模工業產值年均增長18%以上,實現規模工業產值400億元以上。到2020年,力爭保障性住房、寫字樓、酒店等建設項目預制裝配化(PC)率達80%以上,培育并創建3-5個國家級住宅產業化示范基地,30-50個國家康居示范工程,“十三五”期間,實現住宅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展示、集散、經營、服務為一體化,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產值過千億的可持續發展住宅產業集群。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在強化政府規劃、協調、引導職能的同時,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堅持住宅產業化與建筑業轉型升級相結合。建立適應住宅產業化要求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提高建筑業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設效率,推動建筑業轉型和升級。
堅持示范帶動與計劃推進相結合,選址一批住宅項目作為示范工程,推廣應用住宅產業化成套部品部件及技術,引導住宅產業化有序發展。
三、發展重點
(一)完善標準體系,加快建立和完善省住宅產業化標準體系,制定規劃、設計、施工、裝修、驗收、部品部件及消防安全評鑒等標準,完善工程造價和定額體系,提高部品部件的標準化體系,建立健全住宅產業化產品質量保障體系,切實把好設計關,發布標準設計圖集,對采用標準圖紙設計的,免予設計審查。加快住宅部品部件和整體住宅認證體系建設,實施住宅性能認定、住宅部品部件推廣認證、住宅產業技術方案論證等制度。完善對住宅一體化生產企業、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的生產供應管理,將預制部品部件納入建設工程材料科目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發布住宅產業部品部件推薦目錄。
(二)加強技術創新。將住宅產業化技術研究列為科技重點攻關方向,集中力量攻克研發機構、基礎部件、關鍵裝置等核心技術。鼓勵設立研發機構,對獲得國家(含國家地方聯合)新認定的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業設計(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平臺,給予項目補助資金。鼓勵知識產權轉化應用,對取得發明專利的研發成果,在2年以內技術入股、技術轉讓、授權使用等形式在省內轉化的,按技術合同成交額對專利發明者給予適當獎勵。對發明專利新貨的“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湖南專利獎”,以及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的企業,給予適當獎勵。
(三)壯大龍頭企業。重點扶持一批規模合理、創新能力強、機械化和裝配水平高的技術研發、部品部件生產、工程建設等企業。引導大型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傳統建材企業向預制構件和住宅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轉型,引導省內特級施工總承包企業和行業內有一定影響的部品部件生產及開發企業轉變建設發展方式,培育一批規模較大、帶動作用較強且增長較快的龍頭企業,省新型工業化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資金加大部品部件創新和技改項目支持力度,優先將符合條件的住宅產業化項目納入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
(四)推進示范工程。各地因地制宜,編制本地區住宅產業化發展規劃,并以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資項目為切入點,開張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的試點工作。按照技術先進、經濟適用、示范性強的原則,制訂住宅產業化示范項目的選址程序及標準、技術導則和動態管理措施。在長株潭城市群開展試點示范,鼓勵商品住宅進行產業化試點,通過試點示范工程,引導開發企業在設計理念、技術集成、居住形態、建造方式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實現根本性轉變。對主動申請采用工業化方式建設的住宅開發項目,研究制定預制外墻部分不計入建筑面積、保障性住房建造增加成本計入項目建設成本、建筑面積獎勵和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資金支持等相關扶持政策。
(五)促進產業聚集,整合產業鏈資源,鼓勵開發、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裝飾、家具、家電、物流等企業和科研單位組成聯合體或住宅產業化聯盟,實現住宅產業配套服務集約化。研究制定推進住宅產業化基地建設優惠政策,支持集設計、生產、施工與一體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和鋼結構及部品部件等住宅產業化聚集示范園區建設,引導住宅產業化相關配套企業入駐,培育形成高效、節能、環保型住宅產業集群。
(六)打造品牌質量。強化企業質量主體責任,鼓勵企業制定品牌發展戰略,加快質量基礎能力建設,提升住宅部品部件產品質量,創建有國際影響力的著名品牌。加強質量管控,完善住宅產業化各類裝配整體式住宅體系的驗收規范和現場施工安全質量技術要求。建立項目施工現場部品部件檢測、質量監督等制度,加強住宅產業化項目建設過程監管,落實各參與主體的責任,切實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
四、要素保障
(一)加強土地保障。各地要根據住宅產業化建設目標和土地任務利用總體規劃、城市(鎮)總體規劃,重點保障性住宅產業化發展合理用地。鼓勵開發建設單位采用住宅產業化方式建造,具備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寫字樓、酒店等建設項目,優先保障供地。對住宅產業化或預制裝配化(PC)率達到50%的建設項目,在符合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在建筑容積率上給予適當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二)加強金融服務。積極爭取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支持。鼓勵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符合住宅產業化發展政策的生產企業和開發建設項目,對購買獲得國家康居示范工程項目的住宅和達到綠色建筑標識(含國家A級以上住宅性能認定)評價的消費者,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并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及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傾斜。
(三)加大財稅支持。整合政府相關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企業重大項目、重大技術攻關、示范基地建設、創新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對住宅產業化基地建設和技術創新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企業,給予財政獎勵。企業在提供建筑業務的同時銷售部品部件的,分開核算,部品部件征收增值稅,建筑安裝業務征收營業稅,符合政策條件的給予稅收優惠政策;使用散裝水泥預制構建的,可計入建設單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返退依據,實行先撤后返。對住宅產業化或預制轉配化(PC)率達到50%且獲得國家綠色建筑二層(含2A住宅性能認定)和三星(含3A住宅性能認定)標識的建設項目,按照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快推動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材建{2012}167號)規定給予財政獎勵。對全裝修住宅,在計稅時,合理確定計稅價格,以鼓勵社會購買全裝修住宅。
(四)加強人才培養。開展住宅產業化企業和管理部門相關人員的分類培訓,積極培育住宅產業化實業技術人員。依托試點、示范工程,通過企業內部培訓,培養具備建造相關專業技術及生產、操作經驗的職業技術工人。加強勞務企業管理,建立用工與培訓長效機制。對引進的高層管理人員(含核心技術人員)對其戶籍、居住證辦理、醫療保障、子女教育、家屬就業、人才公寓入住或購房補貼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五、市場推廣
(一)組織實現項目帶動。通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帶動住宅產業化發展。在政府投資的大型建筑和保障性住房中確定一定的比例采用住宅產業化方式建設,積極應用住宅產業化成套部品部件和技術。組織實施國家康居示范工程和住宅性能認定,發揮示范工程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對批準實施國家康居示范工程產業化項目,實行減少項目資本金監管額度、公積金優先放貸等支持政策;對通過終審和驗收的國家3A級住宅、國家康居示范工程、國家“廣廈獎”的住宅產業化項目,在工程招標投標、信用評定、資質升級等工作中給予加分。
(二)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將省產企業化部品部件重點產品納入政府采購目錄。鼓勵業內交流與宣傳,支持有影響力的展覽會或行業峰會落戶湖南。鼓勵企業走出去,對赴境外參加大型國際展會的企業,在展位費、人員費方面給予一定的補貼。建立政府、媒體、企業與公眾相結合的宣傳機制,定期組織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對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及公共建筑的認識,增強全社會對住宅產業化的了解,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優化環境
(一)創新審批機制。對住宅產業化或預制裝配化(PC)率達到50%的建設項目,采用平方米包干價確定工程總造價預算進行施工合同備案,開發報建手續實行并聯式審批及綠色通道辦理,創新促進住宅產業化的審批監管機制。
(二)加強招標支持,對具有專利或成套住宅產業化技術體系的住宅產業化企業,同等條件下給予投標優先權;對住宅產業化或預制裝配化(PC)率達到50%的建設項目,在施工當地設有住宅產業化生產施工企業或者只有少數幾家住宅產業化部件生產施工基地的,招標時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
(三)確保運輸暢通,各級公安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所轄職能范圍內,對運輸超大、超寬部品部件(預制混凝土及鋼構件等)運載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通暢方面給予支持。
七、組織協調
建立省住宅產業化發展聯系會議制度,省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省直有關部門參加,聯系會議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做好相關工作,指定專門機構負責政策的推介、落實工作,推行“一站式”窗口對外服務,嚴格實現一次性告知和首問責任制度等。各地要定制相應的鼓勵住宅產業化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強對住宅產業化發展的組織領導。